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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

脱贫人口享受就业帮扶政策年龄范围男女均为16-60岁。

(1)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年满16周岁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指在县域范围内创办实体的农民工),给予每人(以注册法人为准,不含股东)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每人1700元/月就业见习补贴。每人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

(4)乡村公益性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简称“三无”人员),可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聘期为1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5)乡雨露计划。脱贫户子女就读技工(技师)院校,在校期间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补助。

帮扶对象主要以脱贫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为主,个别政策适度扩大至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政策时间及范围以实际政策规定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11-322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