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
《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富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0日
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范全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丰富研学体验,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强化育人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富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第二章 前期筹备管理
第三条各学校须立足学生成长需求与办学实际,对研学实践活动进行整体统筹、科学规划,确保活动贴合教育目标与学生特点。
第四条 研学活动实施前,必须制定详细、可落地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行程、人员安排等关键事项。
第五条学校须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交通、场地、食宿、活动等各环节安全隐患,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第三章 宣传引导管理
第六条学校在研学筹备阶段,须向学生、家长全面解读研学目的、课程内容、活动意义、安全保障、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好政策与活动说明。
第七条强化家校沟通,凝聚家校共育合力,营造理解、支持、参与研学实践的良好氛围,保障活动顺利推进。
第四章 审批报备管理
第八条学校组织外出研学实践,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未经审批通过,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外出研学活动。
第九条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规定,规范提交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审批表等材料,完成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章 课程与实施管理
第十条学校确定研学课程后,应提前与第三方承办机构对接,统筹协调课程落地、师资配备、场地保障、组织实施等各项事宜,确保研学课程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第十一条 研学过程须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落实课程目标,强化过程管理,确保研学内容真实、过程扎实、效果扎实。
第六章 成果转化管理
第十二条 研学活动结束后,学校须及时组织研学征文、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心得交流、实践报告等多样化成果总结活动。
第十三条将研学经历转化为成长收获,深化学生认知与感悟,建立研学实践长效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第七章 收费与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研学活动收费实行专用二维码扫码缴费,费用直接缴存学校对公账户,不得由个人代收、截留或挪用。
第十五条学校核对缴费信息后,以对公转账方式统一拨付至研学第三方承办机构,全程公开透明、依规合规,严格管控资金流转,杜绝违规操作。
第八章 责任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学校是研学实践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本办法各项要求。
第十七条 县教育体育局对各校研学实践活动开展、安全、收费、课程、审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