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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1 09:28

9月18日,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浩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剑茹、周连锁、卢建平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米奋勇、颜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呼延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贺晓艳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会议议程涉及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视察检查组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旁听公民参加。

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指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在压实文物保护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强化安全防范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文物活化利用,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能。

关于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会议指出,水利工程建设事关民生福祉和全县发展大局。近年来,县政府及水利部门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扎实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在防洪排涝、水资源调蓄、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突出水源地保护,压实后期管护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让水利工程真正成为惠及全县群众的民生工程、放心工程。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下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推动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报备,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要加强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审查队伍能力建设和信息化运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关于全县防汛工作,会议指出,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责任体系、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总体扎实有力。下一步,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河道、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强化应急准备,完善预案、加强演练、优化物资储备;要压实防汛责任,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安全度汛。

本次会议依法接受两名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请求。会议对几位同志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富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做好工作衔接及相关人选提请准备,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