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6〕83号)要求,为推动我县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大力发展畜牧特色养殖,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总额
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下达我县畜牧业发展特色养殖资金总额100万元。
二、支持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因地制宜发展中蜂、驴、兔等特色养殖业,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支持地方“土特产”产业发展,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资金主要用于2026年度引进良种、扩大养殖规模、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标准化养殖生产等。
三、支持对象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县域内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稳定良好联农带农机制的特色养殖从业主体,包括具备土地、环保等手续,且在陕西智慧动监管理平台备案的养殖场户。中蜂养殖规模在200箱以上,驴存栏50头以上,兔存栏2000只以上,鸵鸟、梅花鹿等特色养殖存栏50只(头)以上。其它特色养殖必须达到相应规模养殖数量。养殖场地位于富县辖区,具有规模养殖必要的养殖设施和配套设施。
(二)补助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养殖主体按规定新建、改扩建养殖设施(青储窖、草料棚、沉淀池、堆粪场等);引进良种繁殖母体,种畜禽,扩大养殖规模数量;新购置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等。养殖主体根据产业规模、综合生产成本等因素,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
四、支持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会同各涉及镇(街道),待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结合实际完成情况,按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
五、实施程序
该补助资金项目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11月20日。
(一)制定方案。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富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畜牧业发展特色养殖资金实施方案》,以农业农村局文件下发,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各乡镇(街道)将《方案》在辖区进行公开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
(二)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富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畜牧业发展特色养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提供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备案信息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9月10日)。
(三)确定主体。由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主体综合开展审核,确定实施对象名单和资金下达计划,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备案后,以农业农村局文件下达实施主体名单和资金分配计划,遴选结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
(四)实施验收。确定的实施主体结合项目申报内容,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实施。相关乡镇加强协调督促,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设施。项目内容必须在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验收由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涉及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组织开展。验收结果经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备案后,以文件下达补助金额。
(五)公示兑现。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将拟补助信息(至少包括补助对象、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对接县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兑付给养殖场(户)或企业。
附件:富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畜牧业发展特色养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