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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县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2 09:16

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县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陕西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陕自然资办发〔2025〕278号)文件要求,我县本次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中最终认定9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治理,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公告期自公告日起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富县茶坊街道办北教场村200号

联系单位:富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727500

邮箱:1764182678@qq.com

联系电话:0911-3222714

附件:关于富县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

富县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