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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08: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3212600

传真:0911-3212600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7275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净化处理项目

富行审发〔2026〕31号

2026年3月10日

2

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家河煤矿锅炉改造及配套工程

富行审发〔2026〕32号

2026年3月10日

3

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项目

富行审发〔2026〕33号

2026年3月10日

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净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党家河煤矿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稿.pdf

东沟和姜家川等撬装注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