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车牌号为陕J31L31的小型轿车停放在和润楼下未建成的商城进出口,影响了施工车辆的通行,并且靠近公交港湾出站口,影响公交港湾的出站;沙梁街全段禁止停放车辆,并设有明显标示标牌,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