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前教育管理中心:
为持续提升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优化认定环节,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1.认定时要向特殊群体倾斜,对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的资助。
2.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国资助系统)和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精准资助系统),精准识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查询、统计精准资助落实情况,开展未受助情况核查。一是系统数据下发前信息比对。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可通过全国资助系统【信息查询】模块【建学籍前比对查询特殊困难学生】功能或者精准资助系统【特殊群体学生批量查询】功能导入学生信息,提前掌握在校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情况,及早安排精准资助工作。二是信息集中比对与下发核对。2025年10月上旬起,省教育厅开始启动学生学籍信息(高校段为全国资助系统在校生库)与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残联等部门推送的人口数据比对,通过精准资助系统动态分发特殊群体学生名单至学校。名单下发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及时在精准资助系统中核对、审核,确保核对有效的数据真实准确。三是数据自采集。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系统下发数据核对与本校排查补录相结合的“双保险”工作机制,因特殊原因不在系统分发名单中的特殊群体学生,经核实确认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在全国资助系统中通过数据自采集方式补录名单。对自采集的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要落实国家资助。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对自采集方式录入全国资助系统的特殊群体学生要严格把关,无法通过系统建学籍前比对查询模块核实的,要采取查看相关证明(已有的)、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校级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录入全国资助系统,不得将未经核实的学生自采集为特殊群体学生。四是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免申即享”。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精准资助系统【免申即享】模块生成并下载《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免申即享”告知书暨认定表》,精准发放至学生,学生根据实际需求反馈是否接受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后,学校按政策要求对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教育资助。五是未正常受助核查。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未受助核查在全国资助系统进行,省精准资助系统只对中央下发的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进行核对统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据全国资助系统比对推送的特殊群体未受助学生名单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应助尽助,确因特殊情况最终未正常享受资助的,由所在学校于12月25日前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填报具体原因。六是继续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较重情况监测。12月15日前,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精准资助系统“负担情况管理”模块中完成本校2025-2026学年收费标准的维护工作。收费标准有变化的,需在系统中录入新的收费标准并进行审核。没有变化的,只需对之前已录入的收费标准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即可。收费标准每学年秋季学期维护一次(春季学期不开放维护功能),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作无效数据。
二、规范实施资助流程,提高发放效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校宣传、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报审备案、资金发放、结果告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开学后迅速开展预资助学生认定工作,及早完成贫困学生认定,根据学生异动数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完善贫困家庭学生预资助台账,确保应助尽助。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高发放效率,加强与学校财务处的协调沟通,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要严格按照各学段国家政策规定的发放方式,于2025年12月15日前务必将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资助金足额发放到位,资助台账凭证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收回存根留档备查。
三、加强资助数据核查,提高数据质量
各类资助数据质量精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认定资助对象、建立资助台账时“户籍口径”要逐一核清已脱贫家庭、监测户等教育人口就学信息,分学段造册统计建立台账;“学籍口径”要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精准资助系统”下发数据以及学籍管理系统,逐一排查复核确认,同时做好对外省、市、县户籍在我县就读的已脱贫家庭、监测户等学生信息的比对核实。要根据学生转入转出情况,更新学籍口径已脱贫、监测户人口就学台账,确保重点人群就学情况底子清、情况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及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完成各类型受助情况填报工作。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相关业务负责老师报送相关材料:
1.10月13日(星期一)前上报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监测户学生资助台账(学籍口径,预资助)(附件2)、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监测户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学籍口径,预资助)(附件3)、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监测户学生资助台账(户籍口径-县区,预资助)(附件4)、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监测户学生享受资助情况统计表(户籍口径-县区,预资助)(附件5)。
2.10月20(星期一)日前上报全部附表(附件1至附件6),要严格按照样表中设置的项目及标准进行填报,不得删减、增加、修改报表项目,不得调换报表项目顺序,参照备注要求规范填写,所报送统计表需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6由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按时填报上交;附件4和附件5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按时填报上交。
联系人:马小艳
联系电话:0911——3218606
附件:
1.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落实情况统计表
2.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重点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台账(学籍口径)
3.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重点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学籍口径)
4.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重点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台账(户籍口径-县区)
5.2025年秋季学期已脱贫家庭、监测户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户籍口径-县区)
6.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台账
富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9日

